中国食品法规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 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标准号码:GB/T27341-2009
发布日期:2009-02-17
实施日期:2009-06-01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


这是GB/T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一部中国食品标准和法规。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英文版(和西班牙语版)是从中文原文GB/T27341-2009翻译过来的。翻译版如有差异,以中国原标准GB/T27341-2009 (中文版)为准。本翻译版可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


标准正文(中文):
A. 标准封面


B. 目录


C. 标准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国家HACCP应用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小卫、刘先德、段启甲、李经津、李丽开、李援朝、杨志刚、陈恩成、刘克、张书义、奚利群、马立田、顾绍平、王茂华、陈志锋、杨倩、王欣、王宇。

D. 标准引言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装运等)是预防、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危害的重要环节。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一种科学、合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过程控制的预防性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和应用可保证食品安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以防止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问题。
本标准旨在以科学性和系统性为基础,关注食品的安全性,运用HACCP原理,将食品安全风险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E. 标准内容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通用要求,使其有能力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安全食品。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包括配餐)企业HACCP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评价,包括原辅料和食品包装、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装运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538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000、GB/T 1953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辅料raw material
构成食品组分或成分的一切预期产品、物品或物质。
注:包括在食品内含有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和其他来源的所有预期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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