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法规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标准号码:GB/T19538-2004
发布日期:2004-06-11
实施日期:2004-09-01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


这是GB/T19538-2004,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中国食品标准和法规。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英文版(和西班牙语版)是从中文原文GB/T19538-2004翻译过来的。翻译版如有差异,以中国原标准GB/T19538-2004 (中文版)为准。本翻译版可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


标准正文(中文):
A. 标准封面

B. 目录


C. 标准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Annex to CAC/RCP 1-1969, Rev, 3 (1997), Amd,1999《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将CAC标准中的图 1、图2、图3作了编辑性修改,分别作为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 B、附录C.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史小卫、杨丽、刘俊华、王著、刘晓红、郝煌、高永丰。
 
D. 标准引言
本标准给出了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采纳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原理。考虑到体系的具体应用会因食品操作环境的不同而改变,提供了该体系应用的通用指南[1]
HACCP体系以科学性和系统性为基础,识别特定危害,确定控制措施,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HACCP是一种评估危害和建立控制体系的工具,着重强调对危害的预防,而不是主要依赖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任何 HACCP体系应当具有适应变化的能力,例如,设备设计、加工方法以及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改进。
HACCP体系可应用于从初级生产到最终消费整个食品链中[2]。它的运用应以对人体健康风险的科学证据为指导。在提高食品安全性的同时,实施 HACCP体系也能带来其他明显的好处。此外,HACCP体系的应用有助于政府管理机构实施检查,并通过提高食品安全的可信度促进国际贸易。
HACCP体系的成功应用,需要管理层和员工的全面承诺和参与。按照特定的研究对象,它也需要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一般来说,应包括农学、兽医卫生学、加工学、微生物学、医学、公共卫生学、食品工程、环境卫生、化学和工程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HACCP的应用与质量管理体系(例如 ISO 9000系列)的实施是兼容的,而且在此类体系中,HACCP体系的应用是可供选择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本标准中HACCP的应用是针对食品安全的,但其原理也可运用于食品质量的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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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ACCP体系的原理建立了HACCP应用要求的基础,本标准提供了实际应用的通用指南。
[2] 在 HACCP应用于食品链中任何部门之前,该部门应首先具备某些前提条件,如符合适宜的国内外食品卫生规范,并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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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标准内容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及其应用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原理及其应用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从初级生产到最终消费整个食品链中 HACCP的应用。
本标准中HACCP的应用是针对食品安全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80-2003 食品与饮料行业 GB/T 19001-2000应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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